5月13日起,各开发区管委会,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栏、电子屏、便民服务大厅场地等位置,张贴宣传本年度政务公开活动日主题条幅,同时采取无接触发放的形式,发放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以及本单位、本部门的政策法规,办事指南等资料